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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节

    加上以前的名声实在是好听极了,所有各种脾气大的传闻总是层出不穷。

    她也不在乎,爱搭理人的时候就讲话,不搭理人的时候就站在我身后不吭声。

    哪怕是胡天冬,她的前未婚夫,这一位似乎也是命途多舛。

    被前妻坑了一把之后,很长时间都没有结婚,后来有一次机场遇到了,跟我们打招呼。

    我跟他应酬几句,他频频看向我身后,最后终于忍不住,“你怎么不跟我讲话。”

    我太太还在后面低着头,她听到了一下子抬头,愣了一下,“啊——你们讲话就讲话,我看没有我的事情。”

    她讲话,有时候直白的可爱。

    她做事情,太干脆了,前男友分了就是分了,再见面的时候,她真的能当不认识。

    没什么话可以讲得。

    等往前走几步,还不高兴,因为她下飞机之后鞋尖一下子踢到了我的脚后跟上。

    鞋尖那里就变形了一点。

    又开始跟我叽歪,走几步就不想动了。

    叉着腰,很生气的指责,“你停下来为什么不跟我讲,你看我的鞋子,这是我最喜欢的鞋子了,你怎么这样啊?”

    她总是如此理直气壮的拿着一点芝麻粒大小的事情讲,你听着就好像是天大的事情一样。

    如此可爱。

    她的每一件衣服,都是她最漂亮的衣服,你弄坏了要赔的。

    她的每一双鞋子,只要穿在她脚上,她都能欣赏很久,打心眼里认为是全世界最漂亮的鞋子。

    她的包包,她的首饰,与她有关的一切,她都无比的热爱并且欣赏。

    但是坏了就坏了,她鞋子一年能换七八百双,一天两三双都没有问题。

    过季的衣服,一箱一箱的压着往外面扔。

    她眼睛都不眨一眨的。

    我就逗她,“你遇见前男友,都不讲话吗?”

    她撇嘴,“我讲话很值钱好吧?你以为我谁都讲话?”

    “我哪里那么多时间?”

    “你不晓得的我时间很金贵啊?”

    又翘起来脚尖,走路小心翼翼的,心疼她的鞋子呗。

    我实在怕她无赖我弄坏她鞋子,马上买新的还给她。

    她又喜滋滋的跟我讲,“哎呦,你眼光真是太好了,真的好漂亮啊,我太喜欢这鞋子了。”

    左面看看,右面看看,满心满眼里都是鞋子。

    她就是这样的性格。

    她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如何让自己过得更好,更优秀。

    如何过得跟仙女一样的。

    最大的苦恼,也不过就是芝麻大小的事情,基本上十之□□,都能赖在我的头上。

    我习以为常的很。

    但是,讲真的,我就喜欢她这样。

    她在我眼里,一等一的好。

    我也很奇怪,为什么别人养那么多三三四四的,我就毫不心动呢?

    认真讲,可能是因为我太太独一无二。

    我受过很多苦,吃过很多亏,也见识过底层的社会。

    所以我珍惜眼前的一切一切。

    我有个挚爱,视若珍宝的人,在我的心底。

    她永远在发光,照耀着我的眼睛。

    我时而想起来她,总是忍不住笑。

    长时间看不到她,我就忍不住休息下,翘着二郎腿,坐在那里悠悠然的,拿着手机看来看去。

    想起来她撇嘴,觉得可真能耐啊。

    心里面痒痒的,但是不难过。

    我就耗着,从来不直说。

    她能看出来,然后回来就笑的跟花儿一样的,各种糖衣炮弹就过来了。

    我总结了一下,她为什么说话如此合我心意,如此好听。

    可能是她心态好,她看什么都好,做什么事情都觉得有意思,去田野里挖野菜都觉得是无上的乐趣。

    我就没见她生气过,遇上申女士除外,她是她一辈子不快乐的源泉。

    所以最后我开车撞了她,我高兴这么干。

    她二十岁的时候,我看了心动,春心萌动,艳照夕阳一般的。

    她三十岁的时候,我看了微笑,心内坦然,一切都是温温和和的。

    她年纪再大一点的时候,我看了依然觉得可爱,她是我至高无上的荣耀与光辉。

    她年纪大的时候,也有皱纹很多,也慢吞吞的,可是她依然陪着我,我就觉得很好,一切都是最好的样子。

    外面讲她不够好,跟我结婚时间越长,似乎都觉得我是越来越值钱的钻石王老五。

    可是我不爱听这个,我也不愿意跟他们争辩这些东西,我太太确实是很少与人接触。

    但是我始终觉得,她与我的婚姻,是势均力敌。

    她嫁给我,我与她结婚,是我们两个人的幸运。

    我背着她走的时候,她好像就像是天生的在那里,趴在我的肩头上,我就慢慢的走,手上沉甸甸的,她这时候既可爱又乖巧,讲的全是好听话。

    我乐意与她这么相处。

    我的太太爱撒钱,珠宝首饰,鞋子包包,别人有的她都有,别人没有的她也有,她爱浪漫爱享受爱的随意,人脾气蛮大,小脸子变的也蛮快,不高兴的时候叽叽歪歪墨迹个没完没了,高兴的时候嗲里嗲气好像电视剧女配,乔张做致拿捏的比谁都精准,吃东西浪费又做作,眼睛里面基本上没有人,风评差的要死说话又耿直的气人,可是我觉得她可爱,可爱的不得了,我亲她一下,还想亲她一下,吻万千。

    ——庞生

    第161章 特一首(一)

    我小时候长得有一点特色, 我的模样, 大概不像我爹地, 也不像我妈妈,而是极大可能的跟我某一位长辈相似。

    我小时候印象最深刻的一个人, 就是我妈妈。

    我很小时候,就知道她其实是抱不动我的, 勉强抱一会儿, 就要我下来, 或者说坐在椅子上抱着我,扶着我在她眼前。

    她似乎力气真的很小,她的脸像是白玉盘一样珍贵,你最好不要碰她的脸, 我想大概是因为太白了怕弄脏,我就从来不会有这样的苦恼。

    但是她的手似乎要比脸更金贵一点, 在我们这一年四季都不太分明的季节里, 她时常戴着手套, 各种各样的手套, 我见过太多了。

    手套的作用似乎只有一个, 就是防护, 她讨厌外面的尘埃、太阳,还有外面的一切东西,她手里面拎过最重的东西,可能就是包包,手腕上最沉重的, 大概是一对儿金镯子。

    如此简单直白的我的妈妈,她基本上是不会进厨房的,偶尔进去看一眼,也是欣赏一下厨师的手艺,她虽然茹素,但是酷爱看各种料理秀。

    她在家里时间很多,她起床的时间,一般是我上午休息的间隙,她会慢慢的吃早餐,脸上总是带着极为愉悦的表情。

    她是个快活的人。

    是的,快活。

    我从未见过如此自在快活的人生,就跟我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女孩子一样。

    似乎什么事情都不能影响到她,她要享受美食,她要穿漂亮衣服,要珠光宝气,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似乎这一切都与之相配。

    我跟她相处的日子极为的短暂,我很小时候,就孤身前往新加坡,我走之前,我爹地跟我讲,“你要一个人长大,我们只能提供给你最好的教育,要你努力成为优秀的人,是因为要你以后的有限的人生,能收获更多美好,拥有更多快乐,然后又少有遗憾,仅此而已。”

    我其实很沉重,因为身边人都跟我讲,事情没那么简单,我去新加坡,不仅仅是因为我自己,我还有属于我的事情要去做,我是华盛的小庞先生。

    每年年尾宴的时候,我妈妈会带我跟爹地在一起,爹地会要我在身边,他身边来来往往的人,对着我赞誉而客气多多。

    我微笑的看着,很少讲话,他们自然而然的能把所有的话讲完。

    后来我远走新加坡,外出求学,一走就是十几年,我也渐渐长大。

    我依然黑一点,但是我并不在乎这些,我身边的女孩子太多太多了。

    我其实并不看重外表,我对别人也是如此,有时候穿透思想的一点东西更有意思。

    上层人的眼睛,永远是往上面看的。

    爹地生意越做越大,就有人一直讲,庞家必出特首。

    我,leo,doreen,他们总是很笃定的讲,这一代人里面,我似乎是照着特首培养的。

    又因为我妈妈做很多慈善,她做生意不太好,似乎一直在赔钱,就连拍片子,也是有口碑无金钱,基本是靠爱发电。

    在花钱这一件事情上,她一骑绝尘,其余人不可企及。

    各种各样的慈善她都热衷,她平时基本上不见人,能接触到最多的,是各种慈善经理人,也就是上门筹集善款的。

    每日里穿梭各大企业之间,发各种邮件与信件,希望能筹集善款。

    很神奇的,我妈妈基本上每次都会见一见,听一耳朵。

    然后钱漫不经心的就给了,小到十几万,大到几百万,总能把钱给人家。

    后来我爹地看不下去,只要她去打理公司专门的基金会,倒是有模有样的。

    她做慈善,不喜欢去给病人治病,也不喜欢去扶贫,更不喜欢去帮助离婚妇女。

    她最喜欢做的,是捐助学校,去那种跋山涉水的地方建各种各样的学校,然后铺桥修路。

    众所周知,十万大山里面修一条小路,跟金子铺的也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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